除了专项附加扣除,还有这项个税优惠要注意~
| 2019年07月11日 10:47 | 文章来源:都学课堂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项和双创密不可分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政策条件的你,不要错过哦!
一、条件明确 需满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
(一)科技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中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按规定公示有关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国防专利转化除外),具体公示办法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
(二)科技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四)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转化科技成果,应当签订技术合同,并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并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二、形式简单 易分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包括:
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三、优惠备案 网上做
路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备案登录——优惠备案——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内容填写)
四、优惠享受 好计算
假设某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在2019年1月,从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抽出30000元,发放给员工陈先生作为现金奖励。
陈先生本月取得工资薪金10000元,减除费用5000元,专项扣除1000元,累积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假设陈先生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收入额=10000+30000=4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5000-1000-2000=17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7000×3%=510元
不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收入额=10000+30000=4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40000-5000-1000-200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7000×3%=510元 32000×3%=960元
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后,陈先生1月份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降幅可达46.9%。
五、特别提醒 勿大意
(一)企业提供的所有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须为近三年企业新增加的材料,且成果转化的结果必须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二)企业的科技成果应该与研发项目相对应,但不要求一一对应,可以一个项目对应多个(种)成果,也可以几个项目对应一个成果;
(三)单位为个人申报现金奖励、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应将当期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收入金额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全额计入“收入额”列,同时将现金奖励的50%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申报表“免税所得”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免税部分”字样。
这样,每名科技人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收入额”减除“免税所得”以及相关扣除后的余额计算。
来源:上海税务/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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